海運快遞簡稱「海快」,跟空運不同之處在於「海快」的貨是透過海運進台灣,報關方式則是採用空運的簡易報關,船班正常的話,大約會在4-10天左右(依海關清關進度而定)。因為貨品是坐船來台灣,舉凡空運不能處理的,像是電池、液體、化工、粉末等,海快都可以進口。但海快還是有部分品項不能寄送,如活體或是本案例所述之電子菸以及一些違禁品無法進關像是仿冒品、管制食品如肉類等,海快貨品進關須X光檢驗以及緝私犬查緝,通關時效性不一定比一般海運快,上述敏感品透過海快不管正式報關或是夾藏入境,其實被查緝機會都很大,但是還是有其他管道能進出口,實際可以留言私訊洽詢討論。

關務署發布新聞稿指出,基隆關110年4月29日於海運快遞貨物專區緝獲小型家具內夾藏電子煙產品企圖蒙混闖關案件,共查獲有煙彈3,941瓶、煙油83瓶及電子煙主機36臺,市價約新臺幣80萬元,煙彈及煙油將依規定移請藥品主管機關查處。

基隆關進一步說明,本案來貨其中1箱原申報貨名為簡易沙發,儀檢關員於檢視X光圖檔時發現影像可疑,經報請主管同意後施行破壞性查驗,查驗結果於沙發內部發現夾藏煙彈、煙油及主機等電子煙相關產品,該關隨即攔查類似包裝貨物,緝獲以相同藏匿手法進口的貨物計18件,分別以18筆報單申報。該關指出,電子煙彈、煙油內含有尼古丁及其他化學物質,依據藥事法規定應以藥品列管,若未取得許可證而輸入,則屬該法第22條所稱之禁藥,經查獲者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臺幣1億元以下罰金。

基隆關強調,自去(109)年11月底以來,該關於快遞貨物專區已多次緝獲電子煙相關產品,為避免電子煙產品流入國內市場,損害國人健康,海關將持續加強查緝,並籲請民眾切勿自國外購買進口,以免觸法受罰。

案例來源:關務署新聞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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